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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7:齐人之福!粉身碎骨吗?(5)

践踏民众的尊严,现在还不是来赚民众的钱了?无耻的东西。”

“大家都别去电影院看《三体2》,这样的人,不配我们买电影票。”

“这就是一个乞丐啊,瞧不起我们,却又要来捞我们的钱。乞丐还会跪着哀求呢,他这算什么?”

王欢没有惯着那个媒体,还有那个偷拍者。

直接一纸诉状,将这两方告上了法庭。

那个狗仔队偷拍者,如果单单只是偷拍的话,那只是侵犯隐私权,罪还不是很大,关键这张照片卖了一百多万,这罪过就大了,非法牟利。

而那个媒体如果仅仅只是公开这些照片,罪过也不算很大,因为这张照片尺度不大,造不成传播涩情的罪,但偏偏他们和王欢联系过,要让王欢用三千万把这张照片买回去。

这就是敲诈勒索了,而且数额巨大。

当然了,这种案子关键就是要看某些部门是否愿意用力。

如果他们态度消极的话,很大程度就是不了了之,或者处罚也不严厉。

因为,那个勒索王欢的人,表面上看和这个媒体没有任何关系的。

但……有关部门,直接下了重拳。

直接把相关人等,全部逮捕归案,而且直接动用国际刑警,把那个媒体的负责人从国外抓了回来。

证据确凿之下,直接重判。

那个偷拍照片,卖了一百多万的狗仔队记者,判了几年。

至于那个媒体的负责人,因为敲诈勒索,还有其他罪行,数罪并罚,整整判处有期徒刑九年。

而且那个媒体,也直接被关门了。

这一重拳,直接把许多媒体打蒙了。

这……这么狠的吗?

但这件案子,彻底引起了轩然大波。

无数人为之鸣不平。

太狠毒了。仅仅拍了你一张照片,就要被判三年?

因为公布了王欢的照片,就被判了九年?

记者和媒体,遭受王欢如此迫害。

世道如此不公。这世界太黑暗了。

“王欢不但挑战了社会道德底线,而且开始践踏人性的底线。”

“记者拍了他一张照片,就送进监狱三年?媒体公布了他的照片,就被判了九年?”

“这还是曾经的英雄吗?他已经沦为了魔鬼,黑暗的魔鬼。”

“就这种魔鬼的电影,你们还要去支持吗?”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然后《三体2》的电影,果然受到了大量的抵制。

有人在这个电影的海报上泼粪。

有的人在海报上画上了王欢魔鬼的画像。

甚至有人公布帝国科技的地址,号召去这家公司的门口泼粪。

“请为我壮行,我要带着炸……药,去炸掉帝国科技。”

这个帖子,引起了剧烈的反响。

有人讽刺,有人谩骂,更有无数人赞赏。

英雄好汉,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。

不过,仅仅几个小时后,这个英雄好汉就被派出所带走了。

是一个消瘦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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