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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52章 国内电影的分成试点建议(3)

公司的垄断,那整个电影市场,从电影制作,到底层院线之间,就都活了起来,就好像现在风光无限的香江电影一样,会创造巨大的利润。

如果从这里面收税,比如直接从电影院方面下手,收取一定的税收,那么政府因此而收到的税金,可比中影公司上缴的那点钱多多了。

原因就在于,失去了垄断公司的压抑,整个市场盘活了,盘大了,经济规模大了,相对的税收就会增多。

这在海外国家,比如欧美发达国家,都有明证。

更不用说,这也会刺激我们的电影产业进一步发展,不至于青黄不接,越来越差。

说白了,这就跟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经济改革一样。

就是要抛开原先的大锅饭,要引入市场竞争。

当然了,那人也说了,一下子放开是不合适的,不光我们会水土不服,也不符合他们的利益。

所以电影改革,要像我们现在的经济改革一样,先进行一些试点。

比如说,先把我手下的红光电影厂,当做一个试点。

具体来说,就是凡事我红光电影厂出品的电影,不再由中影公司统购统销,而是让我们电影厂呢,直接跟下面的电影院对接,跟各地的电影院极其相关政府进行分成。

举个例子。

好比我在日本优先上映的那部电影《雨中恋》,国内名字叫《古亭之恋》。

这部电影,可以试着不卖给中影公司,而是我们可以直接跟各个省跟直辖市的政府谈判,让这部电影,可以直接在他们所有的电影院直接放映。

放映后的票房收入,根据一定的比例,由我们红光电影厂、当地电影院,当然还有我们中央的税务局,以及中影公司,进行四方分账。

在具体点,电影院作为观影提供方,拿票房最大头,比如四成。

当地政府作为当地电影院的顶头上司,肯定能从里面拿到好处,就不用给他们分了。

我们中央政府的税务机关,还有中影公司,作为税收部门以及顶级管理方跟审核方,当然也要分一杯羹,这两方,可以各自分一成,总共分两成。

剩下的四成,归我们电影制作公司,也就是红光电影厂所有。

当然,这只是我的初步意见,具体情况还要具体谈。

但是,红光电影厂作为制作方,如果参与票房分账,不能低于三成的票房分成。

如果太低,那就不划算了,会严重打击积极性。

毕竟分成模式下,如果票房不理想,分成太低的话,是有亏本风险的。

到时候大家可以试着看看,这种模式下,会不会是大家多赢的局面。

如果到时候大家都满意,就可以继续尝试这种制度。

从今以后,只要是我们红光电影公司拍摄,或者合作发行的电影,都按照这种分成模式。

一旦这么做,海外的优秀电影,以及海外资金,都会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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